1、电动车临时牌照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对于条例实施前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设立了3年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过渡期满后,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准许上道路行驶。

2、处罚法规依据

根据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2021年11月1日起,北京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对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北京电动车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